國立中山大學人文暨科技跨領域學士學位學程書香獎篩選標準(114學年度起適用)

國立中山大學人文暨科技跨領域學士學位學程書香獎篩選標準(114學年度起適用)

114.3.25 113 學年度學士學位學程會議通過 114.5.15 本校第 184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

第一條、 本辦法依據本校「學士班學生書香獎設置辦法」第二條第一款規定訂定。

第二條、 本學程篩選標準:「頒獎學期之前學期,不得退、棄選學程必修課程。」

第三條、 本辦法經本學程學程會議及本校教務會議通過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 同。

備註:退、棄選之必修課程認定依學程課程地圖各學期課程為主,勿退選教務處所分配必修課程。

附件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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